兴隆山保护局开展义务植树、森林防火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14-03-13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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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榆中县广场设立宣传点
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
3月12日,兴隆山保护局联合榆中县林业局、南北两山指挥部、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了“3?12”义务植树、森林防火宣传活动。
本次宣传活动设立在榆中县中心广场,在宣传点处悬挂了宣传横幅、挂图,张贴了《兰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护林防火有关规定的通知》,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。出动宣传车分别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了义务植树、森林防火流动广播宣传。同时,宣传车还深入到保护区五个管护站辖区进行了轮流宣传。此次宣传活动虽然时间短,但却引起了广大市民和林区群众的高度关注,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护林意识,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。
据统计,本次活动共发放《森林法》、《兰州市义务植树办法》《兰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护林防火有关规定的通告》、《致扫墓祭奠者的一封信》、《兴隆山保护区告林区家长的一封信》、《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》、森林防火宣传年画等各类图片、资料约1.6万份。
供稿、摄影:张爱萍 责任编辑:王灏汀